长泰文体中心二期建设工程文化馆工程中标公示(第8次)


【信息时间: 2021/9/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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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文体中心二期建设工程文化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 长泰文体中心二期建设工程文化馆工程

2、招 标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96-8329261

3、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6-2632075

4、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区武安镇

5、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文化馆建筑面积约9869.81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文化馆未施工完成部分,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516589.8元(含暂列金400000元);

6、工程交易地点: 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开标室)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为 6%-10%)(含 6%,不含 10%)。

9、开标时间: 2021 年9月9日 15:30:00

10、中标候选人: 必中(福建) 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柒拾柒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壹角伍分(¥7775545.15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苏秋菊          职称证号: 2352008200814818。

11、公示期: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0日

1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399、 0596-8328267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1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