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一中分校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答疑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3/12/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一中分校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29页附件2《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有误建议代理进行核实更正,根据规定文号为:闽建建【20084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工程监理人员要求19人,超过福建省房屋建筑监理项目人员配备。建议: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配备
 
答:(1)、招标文件第26页的第6点的①、“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含4名),人员要求:土木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改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含3名),人员要求:土木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
2)、招标文件第26页的第6点的⑦、“监理员:至少配备7名监理员”;改为“监理员:至少配备6名监理员;
 
2根据规定文号为:闽建建【20084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次招标工程界定为二级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而根据规定文号:闽建[2013]9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招标人不得设定超过招标工程实际需要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人员任职条件要求。招标文件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当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目前福建省规定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二、三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本次招标工程条件符合,建议本次招标文件将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修改为“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答: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即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根据闽价房[2007]273号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①要求“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恶意压价。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产生经济效益总额的10%以内奖励监理人,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本工程监理人员要求19人,按招标文件配备人员19人工资和三年监理工期计算,成本费用大于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所以建议本招标文件的监理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执行。

答: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价格浮动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26页第六点第5小点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配备1名全国造价员或配备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所配备的人员要求三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开工之日前必须到场。问:三年工作经验可否以岗位证书注册时间或者以职称评审时间为准来体现比较简单明了?
答:三年工作经验可以以岗位证书注册时间为准来体现。
5、招标文件第24页“监理企业信誉近五年连续三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3分”问:如果连续2次可加几分,可否在总分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分值分配情况?
 
答:监理企业信誉近五年一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1分,监理企业信誉近五年两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2分,监理企业信誉近五年连续三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3分,最高得分3分。
 
6、招标文件“第23-24页三.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中,监理企业信誉(满分5分。近一年因监理行为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最高可扣5分。有以下情形的,另行加分,最高可加5分:近五年连续三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3分。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获得“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每项目工程加0.5分,最高加2分……而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闽建[2013]9号)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第二条第4项中相关规定“监理企业信誉(满分2分)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近一年因监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分。”请按(闽建[2013]9号)文执行本项目的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第24页规定执行。
 
7、招标文件第26页备注第(6)项第123中所定“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要以何方式体现?是否可以相关工程《监理业务手册》中所记录工程时间及人员名单来体现其人员的工作年限?
答:三年工作经验可以以岗位证书注册时间为准来体现。
8、招标文件第26页备注第(6)项中配置人员数量要求达到17人,而对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该项目为一般房屋建设工程,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工程概况及规模,该工程配备13人就已满足条件。请根据相关规定修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
 
答:详见答疑第1条。
 
9、招标文件涉及工程业绩的,提供证明材料能否修改为:提供监理合同、工程验收证明(如: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或业务手册等资料)。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25页备注(1);
 
10、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办法能否修改为:在本项目开工、施工期间无承担在监工程。
 
答:招标文件中第3页的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且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承担在监工程。”更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房建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开工前15天、施工期间无承担在监工程”。
 
11、招标文件P26,土建专监、水电专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均有要求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或工作经验。能否以相关人员持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来证明具有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或工作经验。请予明确为盼。
 
答:三年工作经验可以以岗位证书注册时间为准来体现。
 
12、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计算方法:按中标价包干,不做调整,(2)支付时间:本次监理委托人不支付预付款,监理费每2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按施工单位所完工的工程量乘以监理费率的70%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且监理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95%,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付监理合同金额的3%,余款监理合同金额的2%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后支付。(3)超出监理服务周期的监理费:不给予补偿。①本监理费与结算无关,监理资料完整归档后监理工作本来完成,只是支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95%,结算和监理费增减无关?②保修期未按规定明确为几年?③保修期满,监理工作已完成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若是按本条款“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付监理合同金额的3%,余款监理合同金额的2%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后支付。”无依据。

答:(1)计算方法:按中标价包干,不做调整,(2)支付时间:本次监理委托人不支付预付款,监理费每2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按施工单位所完工的工程量乘以监理费率的70%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且监理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95%。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1年后1个月内付监理合同金额的2%,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1个月内付监理合同金额的2%,余款监理合同金额的1%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1个月后支付(保修期5年)。(3)超出监理服务周期的监理费:不给予补偿。

13、本工程按标准收费的45%较低,而且是分期开工,中标单位是否分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按分期验收完工退还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履约保函?

答: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不分期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分期验收完工退还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履约保函。

14、评分标准中关于监理企业信誉中近五年连续三次被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加3,此加分条件有排除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把连续三年这四个字删除。另外,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获得闽江杯优质工程质每项目工程加0.5分,最高加2分。此加分条件太少,建议每项目工程加1分。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第5条,其余按原招标文件第24页规定执行。
15、招标文件第26页中关于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请问是否为有省注或国注的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培训证书”?
答:本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为有省注或国注的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培训证书”。
16招标文件里第58页投标业绩情况,投标制作软件里是自动生成的,请问关于业绩情况是否以诚信库自动生成的为准呢?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13页备注。
17投标所需的人员、业绩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开标时不带原件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原件备查。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