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银泰路共同路口两侧广场绿化景观工程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园林绿化;”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或园林绿化”;
3、 “施工员2人,专业:园林绿化2人”;更改为:“施工员2人,专业:市政公用或园林绿化”;
4、“安全员:1人(仅需设置该岗位,不要求具备安全员相关的岗位证书)”;更改为:“安全员:1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仅需设置该岗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4年7月23日上午08时30分止”;
6、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4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
7、投标文件按最新上传的电子版制作生成。
备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共同作业区
代理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4 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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