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达工业园土方施工工程
答疑补充通知
(第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第25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1.3条款更改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9页第16条增加16.2.政策性调整:不调整; 16.6. 场地余土外弃,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自行考虑外弃运距,中标后不予调整运距。
3、本工程招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更改为2014年09月16日10:00,开标时间为2014年09月16日11:00;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更改为2014年09月15日16:00之前。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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