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文体中心永久用电工程
答疑补充通知
(第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1.本工程参考品牌说明更改为与范本一致,即:(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招标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本次答疑执行。
2.本工程预算审核价按财政审核执行,不再更改,请各潜在投标自行考虑成本。
3.本工程开标时间延长至2021年08月24日08:30,保证金提交时间相应顺延至2021年08月23日17:00之前。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