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龙津溪安全生态水系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林墩段三期工程施工监理答疑澄清


【信息时间: 2023/4/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区龙津溪安全生态水系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林墩段三期工程施工监理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8)中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3 年01月01日至2023年4月19日社保缴纳凭证。现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8)中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3 年01月01日至2023年0331日社保缴纳凭证。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4%(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8%(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

 

注:①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答疑纪要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林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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