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幼儿园 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3.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改为“3.3.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如下: 序号 | 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 | 对应的 信用系数 | 备注 | 1 | 1亿元及以上 | 第1位 | 0.9985 | 1、允许存在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名并列的情形,并按照投标人的排序计取相应的信用系数。 2、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排序是指对招标项目中已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的排序。 | 第2位 | 0.999 | 第3位 | 0.9996 | 其 他 | 1 | 2 | 0.3亿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 | 第1位 | 0.999 | 第2位 | 0.9994 | 第3位 | 0.9996 | 其 他 | 1 | 3 | 0.3亿元以下 | 第1位 | 0.9995 | 第2位 | 0.9997 | 第3位 | 0.9999 | 其 他 | 1 |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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