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陈巷镇港园东路道路工程(一期)
答疑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 08:30”现更改为“2021年05月06日 8:30分”。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 12:00:00前”现更改为“2021年04月30日 12:00:00前”;
二、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2.2.1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28日内”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
三、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5.3中相应条款更改为: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结算审核价的3%;
(2) 结算审核价的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质量保修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长泰县陈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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