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积山高低排渠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02
致各投标单位:
一、在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1.1条,第1条款企业业绩:“1. ……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工程投资≥2000万元的河道综合整治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修改为“1.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工程投资≥600万元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
二、在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1.1条,第2条款企业业绩:“1.……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总长度达4.5km及以上的河道治理项目,并消除劣V类……”修改为“1.……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总长度达3.2km及以上的河道治理项目,并消除劣V类……”。
三、设计业绩近3年内修改为近5年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5.1施工资质修改为: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不变。
五、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修改为:质量保修金可以以工程款一次性扣留或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
六、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修改为:
商务评分:10分;
技术文件:20分;
投标报价: 70分;
一、商务评分(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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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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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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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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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部分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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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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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的得1分。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工业污水或工业及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奖项得2分。(注: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奖以颁奖部门印发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如获奖证书无法体现具体项目内容的,需提供可以证明项目是工业污水或工业及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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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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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项目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工程投资≥600万元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清淤或水体生态修复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仅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泵站、水闸、堤岸整治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过总长度达3.20km及以上的河道治理项目,并消除劣V类,提升水质至地表V类的业绩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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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02月03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2020年02月02日12:00:00时。
注: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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