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一中二期工程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1/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一中二期工程设计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修改为: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业绩不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长泰县”统一更改为“漳州市长泰区”,其中“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持不变。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