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马洋溪中心幼儿园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1.7“发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价款中约定的人工费(工资款)数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7%),按时足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工资专户”。修改为“发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价款中约定的人工费(工资款)数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0%),按时足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工资专户。”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中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修改为:“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软件版及XML格式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附件A/B/C、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电子版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注:①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答疑纪要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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