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工商局(含武安工商所)综合服务场所中央空调设备
采购与安装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修正及补充: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机电安装承包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招标货物详见招标文件)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主办方;”
2、因系统格式问题,投标人若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无法上传资格审查文件的,可以上传至商务文件中的其他资料处。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13年8月13日北京时间17:00前;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3年8月14日15时00分。
二、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相应内容均予以更改。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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