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城西公寓式安置点建设工程Ⅱ标段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单位:
一、 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P6、P12、 P23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只承认社会化评审的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只承认社会化评审的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其业绩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修改为“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业绩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3、招标公告中“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修改为“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修改,现已重新上传,以上传后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5、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5月26日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5月26日8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5月25日17:00时前。
6、本工程业主招标控制价为工程预算审核价(85708608元,含暂列金额780万元)。
二、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中第6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其业绩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请问下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其业绩时间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是不是包含榕城杯等市级奖项,奖项证书发放是2012年是否可行。
答:业绩要求详见以上“一、招标文件修改”;包含各市级奖项,证书取得时间在2011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之间即可。
2、招标文件中第8页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请问下采用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是否可行。
答:可以。
3、招标文件中第16页履约保证金额: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履约担保应以现金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保函等的形式)。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第34.1、34.2条规定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是否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文件中23页中5.1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只承认社会化评审的职称)、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6.1.7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宣贯辅导资料中规定:判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的标准,是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不再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作为要求。请问是否取消职称要求。
答:详见以上“一、招标文件修改”
5、标文件中24页中5.1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①施工员2人,土建类专业1人、安装类专业1人;②质检(量)员1人;③材料员1人;③安全员1人,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④试验员1人;⑤机械(管)员 1 人;⑥注册造价师 1人或建筑、安装专业造价员各 1 人(同时具备建筑和安装专业的造价员可只派1人)。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6.1.7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宣贯辅导资料中规定: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请问下是否取消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改为开工前中标人自行配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15]36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已经执行,招标文件(2015版)(通用本)中关于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员要求只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对其他管理人员要求由中标后中标人进行合理配置;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23-24页关于合格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条件中还包括了施工员等其他管理人员,与新版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建议人员最低要求参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设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项目经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技术负责人的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8、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施工过“水仙杯”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请问业绩要求是应该理解为“水仙杯”房建业绩、“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二者选其一;还是应该理解为“水仙杯”且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市级及以上荣誉且单项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业绩”二者选其一。
答:业绩要求详见以上“一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