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三级医院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补充通知:
一、经业主研究,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进行了部分调整。现请投标人在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处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凭交易中心办理的CA锁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二、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更改为:“方案设计优化:15日历日;初步设计及概算: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60日历日。”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如有不符,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三、各参投单位应仔细核对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疑问及时在规定时间提出。
四、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以制作工具软件系统相关要求为准 。
答疑:
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或经规划主管部门方案批复的三级医院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大于60000㎡(含60000㎡)的建筑工程业绩”是否指“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或经规划主管部门方案批复的三级医院类(或按三级医院标准设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单个工程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0㎡(含60000㎡)的建筑工程业绩”?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2、P41页中设计费支付方式能否按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通用条款(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2)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3)主体建筑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各相关的一切专业(如层流设计、专业科室装修设计、室外景观等)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再支付合同总额的20%;(4)全部主体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5%,并结清设计费。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4年01月28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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