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工商局(含武安工商所)综合服务场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3/7/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工商局(含武安工商所)综合服务场所中央空调设备

采购与安装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对以下几点质疑给予答复:

1、问:本次招标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持有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专项资质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设备制造商安装授权。同时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以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安装方为联合体主办方。”空调项目由设备供应和安装服务两部分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由联合体某一成员承担设备供应,另一成员提供安装服务。由于本次项目中设备报价金额要远大于安装的报价金额,故以安装方作为联合体的主体是不合理的。因此建议对于联合体的主办方应变更为“以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设备的供应方为主体。”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投标的方式,故对于联合体投标,是否仅需联合体的主办人具备CA即可,还是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须具有CA

答:只需联合体的主办人具备CA即可。(主办人需上传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所有内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