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文庙场地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2


【信息时间: 2014/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文庙场地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2
致各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7页第37.17-12点修改为:
7、中标人应负责石板材的接收、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业主与石板材中标企业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石板材,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石板材企业,并提供石板材堆放场地。中标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堆放石板材场地,所造成的损失或增加成本由中标方承担。
8、中标人应与石板材、浮雕文化墙、文化柱、园林绿化等中标方相互沟通、配合,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经业和主监理确认后通知对方所需要的材料及施工条件,并确保场地符合对方的施工条件,否则造成的施工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中标方承担。对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能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施工条件,经业主和监理确认后,本中标方可根据延迟的日期适当延长工期。
9、本工程填普通粘土暂按2500立方米,填方及降坡结算时工程量按发包人指定具备资质的单位测量计算核定的填方压实数量和降坡数量为准。
10、本工程遇魚池等填方高差较大时,应按工程要求分层辗压。
11、铺设石材施工班组要求具有类似工程较好铺设经验,经发包方现场认可方能施工;班组进场后,如未能按照要求施工,中标方应及时更换班组,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程延期及损失。地铺铺设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板材缝隙直线50以上,应确保在±0.2厘米以内,广场内所有板材铺设应保持平整,平整度不能大于±1厘米,并确保在雨后半小时以上不能有明显积水。
12、本工程场地系机砖厂地,投标前,施工方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承担场地土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风险,发包方不再承担风险责任(孔子雕像、浮雕文化墙、文化柱基础除外)
场地广场部分分层碾压,按图纸要求密实度验收。
增加13-14点为:
13、广场内(不含绿化、道路、停车场、管理房场地)回填土全部采用沙包土。
14、中标后,场地内清杂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按本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通知02号修改后的为准。相关招标材料已经上传到《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请各投标人下载。
 
注: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如需要书面资料,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832320513850518838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北段西侧丹霞名城10801
 
 
招标人:长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