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中医院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22/8/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中医院二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答疑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的“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时间: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与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0.3“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金的。”修改为履约担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中标人可任选一种方式提交,提交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2、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拨款”修改为县财政拨款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3、本项目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总价包干合同”修改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4、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5“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10万人民币承诺违约金”修改为“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10万人民币承诺违约金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期: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