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富达工业园顺达路建设工程
答疑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文件13页投标须知附表第24项20条款投标保证金补充提交方式三:凡根据闽建[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可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以此次答疑为准)
2、招标文件第45页合同专用条款16.3.2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更改为:(1)承包人在每月28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师审核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认定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述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
(3)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的85%。
(4)在工程结算按有关部门规定审计审批等事项后, 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
(5)工程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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