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龙津溪鹤亭防洪堤工程


【信息时间: 2014/8/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泰县龙津溪鹤亭防洪堤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天和【漳】招(施)字2014-029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泰县龙津溪鹤亭防洪堤工程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0596-8320002
2招标文件第31页中要求计算B时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在第33页招标控制价中要求计算B值,保留到分(四舍五入)。我们要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33页计算B值,保留到分(四舍五入)为准。
3、招标文件工期要求12个月(主体工程须在20141230号前完成),请问主体工程具体指哪些?
答: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
4、招标文件中3.2.2.条投标人报价中土方单价及生态护坡单价优惠率不能超过财政预算审核单价25%, 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财政预算审核单价是否也开标前5天在网站公布?
答:是。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长泰县龙津溪鹤亭防洪堤工程建设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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