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武安镇金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3)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修改为: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②条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定报告书,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完整归档一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逾期未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299000元);
说明: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金里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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