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纵四线长泰草洋至枧头段公路工程(第一、二、三标段)试验检测服务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第二次)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条的附录二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适用于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招标)所要求的业绩表中原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现更改为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表及附件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拟投入试验仪器设备最低要求)原要求仪器设备满足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设备配置要求。现更改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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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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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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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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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纵四线长泰草洋至枧头公路工程(第一、二、三标段)试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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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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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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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结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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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凝土、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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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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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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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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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施工现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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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养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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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投标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2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填报试验检测项目和详细主要仪器设备。试验检测项目和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本项目试验检测需要;
2.本表可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要增加栏目内容。
3.试验检测设备应按现场检测组的需要进行配置。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不得缺少以下项目的仪器设备:锚杆抗拨拉试验、防渗砼试验、喷射砼强度试验、钢筋保护层检测仪器及高强度砼回弹仪。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下载答疑正文。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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