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和南路绿化工程 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项目编号按系统自动生成的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中的 委托代理人: (盖章)更改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3、该项目需要项目经理出场,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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