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岩溪镇公共租赁房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岩溪镇公共租赁房配电工程设计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4】2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图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泰县岩溪镇公共租赁房配电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工业集中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分别从10kv备用支线#23杆新敷设电缆至配电室901开关及10KV岩湖线#9杆新敷设电缆至配电室902开关,及干式变压器SCBIO-1000KVA-10/0.4KV,1台,高压成套配电柜15个,低压配箱1台,50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等配电配套工程
。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额约人民币56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配电工程建安费用约人民币17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技术设计(如有)、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施工图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勘察工作内容:/。
2.5.3.设计工作内容:现已完成配电报装与初步设计方案审核,本次主要是室内外配电部分安装施工图设计。
2.6. 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2.6.1.勘察阶段周期:/。
2.6.2.设计阶段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7.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9.建设周期:配电工程建设周期 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或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
3.2.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或电气或供配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1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29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29日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四:银行保函形式;
注:对采用建设工程银行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开标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注:以上人员除携带以上个人证明,同时还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勘察设计费按: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按工程预算审核价的 4.00
%计取,按固定费率包干。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泰县岩溪镇
邮 编:3639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82878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金冠花园七栋七层
邮政编码:363900
电话:0596-8323206/13358319747
传真:0596-8323206
联 系 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87112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漳州市长泰县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县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399、0596-83282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