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仟羽【漳】招(施)字[2016]第1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武安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4】3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长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总工会南面;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规划面积10235.86m2,设计总建筑面积8630m2,设有地下室面积320m2,机动车位63个;一层设置早教教室、门厅、晨检室、校医室、接待室、传达室、餐厅、厨房、储藏室、玩具间、总控制及风雨操场,二层设置幼儿园标准教室、保育室及年段办公室,三层设置幼儿园标准教室、保育室、年段办公室、功能厅、档案室等,四层为教师办公室、档案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大会议室及职工活动室(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限价(审核价答疑时间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市级优良及以上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要求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 日至2016年12月22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值区间6 %≤k≤8.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22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
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 月23日8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③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并在中标后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人民西路101号;
联系人: 小叶 联系电话:0596-83292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419号3楼区交通局对面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0390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监督部门: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8322251
招标人: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