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6】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新建800KVA配变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泰发改批[2015]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新建800KVA配变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霞美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约9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霞美粮食储备库新建800KVA配变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2741.76元(含暂列金¥35000.00元)
2.5.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根据业主要求分步实施);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01月19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1月19日12: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14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01月20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柒仟元包干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开评标费由中标人支付。
7.7.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工程交易服务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人民西路101号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万达写字楼A座19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zzjingzheng@126.com
电话:0596-2091908,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小江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地 址: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建设局、长泰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