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城区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城区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6】30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长泰县城区15条道路进行改造(建设南路、锦江东路、锦江西路、正阳路、新元路龙泉南路天长南路 安泰路京元北路京元南路复兴南路 泰和路文安路 龙泉南二路 中山南路(锦江东路~文昌东路),其中建设南路为主干路,其余为次干路或支路,路面结构设计基准期15a,设计速度40km/h,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新建污、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2400),以上道路进行“白改黑”建设,包括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雨水、污水管道、路灯工程、电力、通讯、自来水、燃气管道工程、交通设施配套工及绿化等,预算造价为10221604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设南路为主干路,其余为次干路或支路;新建污、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2400。道路进行“白改黑”建设,包括铺设沥青砼路面、人行道、雨水、污水管道、路灯工程、电力、通讯、自来水、燃气管道工程、交通设施配套工及绿化等。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预算造价为102216042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设南路为主干路;新建污、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2400,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大型-排水管道工程-管径≥1.5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建设南路为主干路,其余为次干路或支路;新建污、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d2400,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预算造价为102216042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造价为10221604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类似 管网及道路改造工程,即项目必须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且项目合同价达到 6000万元以上。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
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③投标人和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任务或限制投标的情形;④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⑤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须提供系统截图);⑥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8月9
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9日 17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现金形式指定账户;
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帐户名称: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 9080715010010000000164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
邮编: 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807281 传真:/
联系人:陈艺勇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通用公寓(华元公寓西门正对面)综合办公楼三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hlgczx@126.com
电话:0596-2198777,传真:0596-219877
联系人: 小胡、小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8081/TPBidder/login.aspx
联系电话:400-850-33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长泰县武安镇中山北路旧公安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6-8358399 0596-83222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地址: 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