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文体中心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游泳馆工程 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3.58%,投标人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2. 问: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需盖章,委托代理人也需要电子印章?签字是否可以? 答:⑴授权委托书须为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签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插入WORD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⑵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0.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要求进行编制。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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