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土乡浯源村白石社桥边至社尾海防执勤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序号3条款1.1.4.5中: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更改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培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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