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鹿溪北岸东段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修改、答疑通知001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含测量等)固定发包价(即中标价):
原为: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元);
现改为:人民币叁佰零陆万元整(¥3060000元)。
二、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投资:
原为:建设道路8252m,配套建设沿线给水、排水、电信、绿化及市政交通工程。其中印石路(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509米,红线宽度40m;石斋路(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904m,红线宽度40米;和康大道(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663m,红线宽度40m;后仓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2212m,红线宽度24m;大亭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370m,红线宽度24m;江滨景观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2102m,红线宽度24m;道周路(次干路)路道路设计全长510m,红线宽度24m;黄仓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350m,红线宽度24m;西营路(支路)道路设计全长400m,红线宽度24m;江后路(支路)道路设计全长232m,红线宽度12m。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27417.6万元(不含电力工程)。
现改为:建设道路6978m,配套建设沿线给水、排水、电信、绿化及市政交通工程。其中印石路(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509米,红线宽度40m;和康大道(主干路)道路设计全长663m,红线宽度40m;后仓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2212m,红线宽度24m;江滨景观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2102m,红线宽度24m;道周路(次干路)路道路设计全长510m,红线宽度24m;黄仓路(次干路)道路设计全长350m,红线宽度24m;西营路(支路)道路设计全长400m,红线宽度24m;江后路(支路)道路设计全长232m,红线宽度12m。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22012.8万元(不含电力工程)。(注:石斋路长904米、大亭路长370米已设计完成,故扣除)。
三、本项目的付款方式:
原为:(1)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勘察报告)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10%;
(2)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40%(以施工图审查通过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4)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结清。(缺陷责任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现修改为:(1)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勘察报告)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20%;(2)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90%(以施工图审查通过为准);(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四、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原为: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现修改为: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31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五、问:招标文件中第10页的设计人员配备表与第67页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不一致,建议更改。
答:以招标文件中第10页的设计人员配备表为准。
六、问:招标文件中第43页至第44页的支付方式,以国家设计合同范本为依据,范本是在施工图设计成果交付后,发包人即支付所有的设计费,建议更改;其中第(4)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结清。(缺陷责任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一条款不在设计方的责任之内,应属于施工单位责任范围之内,建议删除。
答:按本修改、答疑通知001第三条款执行。
七、问:招标文件中第78页的第五点中评审内容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与第36页的评分标准不一致,建议更改为“设计项目组”。
答:已改为“设计项目组”,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为准。
八、问:投标制作软件中无“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建议补充完整。
答:请各投标人上传至“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中。
九、问:招标文件中第10页的设计人员配备表的资格标准中,(1)设计项目负责人、道路专业负责人所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该专业属大项,建议细化;(2)结构专业负责人是否职称证要求结构专业,请给予明确;(3)后续服务负责人可否由上述专业负责人兼任。
答:(1)可为路桥或道桥或市政或城市道路等相关专业;(2)结构专业负责人需结构专业;(3)后续服务负责人可由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
十、问: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是否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上所属专业都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问: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为37000元,这是根据标准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但按照正常的勘察设计投标行业的习惯是会在此基础上下浮20%的优惠,即37000*(1-20%)=29600元,建议招标代理能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给予下浮20%优惠。
答:按本修改、答疑通知001第四条款执行。
十二、问:招标文件P76页“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代表本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格式中下方并无可签字的,且招标文件也只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这句话是否会有产生歧义矛盾?
答:格式已增加,请按最新文件下载填写。
十三、问:招标文件第1章项目概况中明确“招标项目造价约27417.6万元(不含电力工程)”,而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一)设计的基本情况和技术指标中“项目造价约34565.6万元(其中道路及配套工程造价约26313.6万元,电力工程造价约8252万元)”、(二)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包含“强电(含电气、土建)”,请明确以哪部分内容为准。
答:按本修改、答疑通知001第二条款执行。
十四、问: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中未明确道路中心线及路名。
答:已上传分区图则加高程图,请下载。
十五、问:请招标人明确红线图中填充阴影部分代表的意义“如道路左一”,阴影部分是否需要设计?
答:除本次答疑扣除已设计完成的二条路(即石斋路长904米、大亭路长370米)外,其他阴影部分均需设计。
十六、问:请招标人明确红线图中局部红线缩窄的原因“如道路右一”,且明确设计过程中是否能根据实际情况对道路红线进行展宽。
答:除本次答疑扣除已设计完成的二条路(即石斋路长904米、大亭路长370米)外,其他阴影部分均需设计。
十七、问:请招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答:已上传控规,请下载。
十八、问:请招标人提供CAD格式版本的A3图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修改、答疑通知不符的,以本修改、答疑通知为准。(2)招标文件中的部分文字稍做修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