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石榴镇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02
致各投标人:
一、因招标文件为固化范本,无法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的期限单位改为“个月”,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6条修改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总工期暂按1460日历天(各子项目建设期限根据子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确定,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各子项目建设期限为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仅使用“第(2)银行保函形式和第(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两种提交形式。”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注:1、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浦县石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漳州玉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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