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澄清001号


【信息时间: 2014/6/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澄清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截止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6 月26 日11时00 分,有部分潜在投标人对相关的问题提出疑问。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19条款号12中要求投标人“不允许偏离”,而第27页“技术部分评分方法”中序号6“设计方案优化建设”项目中又要求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方案。两处约定存在的相互矛盾,请贵方予以明确是否可以偏离或优化?
答:不存在相互矛盾。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经相关部门论证通过,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27页“技术部分评分方法”中序号6针对本方案提出优化建议,相关建议由评标小小组进行评审,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2、若可进行优化,由于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专长,在工艺设计中可以选择更优化的工艺技术、设备来确保工程项目运行更稳定,运行成本更低,维护管理更加方便,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是否可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施工图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并按此投标?
答:投标人选择的工艺技术、设备必须以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投标。
3、若可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施工图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则投标人可能根据优化设计选用处理效益好、技术先进且适用于实际项目的工艺及设备,不选用招标文件中带★条款的如生物转盘、DE滤布滤池及短斜板沉淀池等技术落后、与医院环境不相协调、不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工艺及设备,而《招标文件》中第27页“技术部分评分方法”中序号“投标人所选主要设备品牌、档次及材料的先进性”中的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关键主要设备具有生物转盘、滤布滤池、紫外消毒、生物除臭等工艺单元技术的得3分”、“……(注:“★条款有不足的,该项得0分)”中对投标人工艺及设备进行了限定,如不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工艺及设备进行选用,则该项目无法得分,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后将极难中标,存在不公平竞争,望贵方对该项评审标准进行修改。
答: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经相关部门论证通过,投标人选择的工艺技术、设备必须以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中第3页“招标公告”中2.4“招标范围和内容要求”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内的污水及污泥处理工艺设备、土建构筑物、电气控制、配套收集管网采购与安装的等,第67页“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5“招标范围及设备清单”的说明中要求所有设备及附件的材质、性能参数及数量均以《土建构筑物清单》、《管网需求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为准,而在贵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和招标图纸中均未包含有《管网需求清单》,请贵方明确该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是否包含配套收集管网?若包含该部分内容,因预算审核价中未包含收集管网,则本工程造价是否另行调整?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未包含配套收集管网。
5、《招标文件》中第65页“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5.3“设备材料清单”及第85页“投标文件格式”附表Ⅱ“漳浦县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第二次)设备选型单”中标明有设备参考品牌,据我司了解,设备参考品牌中正康、德安均未产生机械格栅、提升泵、吸泥泵、提升泵(自藕)等设备,正康、欧仁均未生产活动式螺杆脱水机,德安、正康、欧仁均未生产计量泵及潜污泵等设备,而设备参考品牌均占有三家,则该项目有制定唯一品牌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
答: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作为投标响应,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品质。
6、《招标文件》中第3页“招标公告”中2.5“工期要求”及第7页“招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8条款号2.1中只写明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并未指明中标方于工期60日历天内以完成何项目标为基准,若中标方需于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池体土建及设备安装、试运行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标并交付使用,而试运行只有在有污水正常排入处理站情况下才可进行,并需持续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方可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标并交付使用,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并接到开工令起60天内基本完工”;在有污水正常排入处理站情况下投入试运行,90天内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标并交付使用。
答:工期要求更改为:“合同签订并接到开工令起60天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在有污水正常排入处理站情况下投入试运行,90天内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标并交付使用”。
 
说明:
①、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要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 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4年0628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咨询电话:0596-6123989
③、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浦县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 六 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