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赤土至朝阳隧道道路(万安大道二期)工程答疑
1、招标文件第4页第3.2条“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完成一项已竣(交)工验收合格一级或以上普通公路(中标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经验(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请问类似工程是否指业绩需要有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
答:是需要有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关于漳浦县赤土至朝阳隧道道路(万安大道二期)工程招标文件中第17页中要求“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否将“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更改为“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00更改为2016年2月1日上午8:30。
漳浦县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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