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赤土乡片区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有关单位:
一、本项目无需澄清的问题。
二、通知:招标文件P39,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更改为: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本月完成工程量的8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90%;
3.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支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总额的95%;
4.余5%为质保金,缺陷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说明: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3年4月02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4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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