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城东区0-2–A地块)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招标文件澄清说明01


【信息时间: 2015/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城东区0-2A地块)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招标文件澄清说明01
 
1、原文:“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2、原文:技术规格及要求 的第三条规定“★投标电梯的产地、品牌及配置要求:采用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或进口的产品,电梯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栏中须标注有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该产品的商标必须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著名商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电梯制造厂家出具关于本次投标所投产品设备全部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原产国品牌商标的书面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商标的注册证明文件,电梯品牌商标应为地址在欧洲或美国或日本的公司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
现修改为:★投标电梯的产地、品牌及配置要求:若采用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生产或进口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电梯制造厂家出具关于本次投标所投产品设备为欧洲或美国或日本原产国品牌商标的书面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设备若为国产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由该电梯制造厂家加盖公章的说明文件;该说明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本次投标产品为何种品牌,且该证明文件中不允许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品牌名称。
3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咨询。
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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