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绥安工业区通用厂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漳浦县绥安工业区通用厂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350623060180026100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提供电子版红线图。
答:红线图电子版文件已上传本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
2、漳浦县绥安工业区通用厂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红线图,是否可以提供?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1条中:“(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商务部分”“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4、监理项目业绩(2分)”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完成过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完成过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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