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001


【信息时间: 2014/10/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001

一、招标文件第30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第1点投标人资质评审:

  原为:(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的(含联合体投标的)得基本分3分。独立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者加1.5分,同时具备下述a、b、c三项者加3分: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C、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

  现改为:(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的(含联合体投标的)得基本分4分。独立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者加1.5分,同时具备下述a、b、c三项者加2分: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C、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本项最高得6分。

二、问:招标文件第30 (一)商务文件 3.投标人的履约信誉(2).2009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先进企业”的得1分;由于本条款有为某些院量身定做嫌疑。建议删除。如答疑回复后仍不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方将向监督单位提出质疑和申诉。

  答: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招标人希望选择信誉好、业务强的设计单位并非为某院量定做。

、问:“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资质中的对“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C、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加3分,此项加分为3分(商务总分才20分)占值比例大,纵观福建省仅有一两家满足此加分条件的设计单位,此条分明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强烈建议取消该条的加分限制,否则将保留向相应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力。

  答:按本答疑纪要001第一条款执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并非只面向福建省,全国范围内具备以上条件的也有很多家设计单位,故非为某单位量身定做。

、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①“具备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可以加分,②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先进企业”可加分;这两个加分项与投标项目规模不符,要求过高,疑为某些投标单位设定的,不合理。

2、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6000万元”,该造价师指建安费还是总投资?

  答:1、按招标文件条款,招标人选择信誉好、业务强、综合素质高的设计单位是合理的,并非为某些投标单位设定。

    2、为建安造价。

问:1、评分细则中“2009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先进企业”的得1分;本项小计共1分”,本条对于本招标项目而言条件要求过高倾向性太强,有排斥部分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降低要求改为“2009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及以上颁发的勘察设计优秀企业的得1分”,使得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公平竞争。

  答:按招标文件条款,此条款并非是投标人资格要求,故不应认为有排斥部分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问:1投标人资质中加分条件要求过于苛刻。

招标文件P30页中的独立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abc三项者加3分: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C、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加3分”,由于本项目主导为设计,且已经允许联合体投标,加分条件又对勘察资质加以限制,明显违反公平,建议改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者加3分: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加3分”。

2、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方式过于限制。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证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具体材料。由于区域差异,很多市政项目未经过专门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环节,代替的是以施工图汇报评审的形式。为公平、公正起见,建议证明材料换为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合同或项目业绩业主证明或项目施工图的批复文件。

答:1本答疑纪要001第一条款执行;

  2按招标文件条款。

、问:1、招标文件中第30页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1、投标人资质”中要求“同时具备下述a、b、c三项者加3分: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c、规划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的加3分;”请问:由于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高于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a项评分标准是否应该改为:“a、市政工程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招标文件中第36页中第7.1点中“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计价表的55%计取,其中计费额以工程预算审核为准。”这之后是否应增加“预算审核通过后,双方应再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确认勘察设计费金额。”?

3、招标文件中第36页中第8.1.2点中第(5)点“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结清。(缺陷责任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缺陷责任期不是设计人的承担范围,是否将该项调整至8.1.2.(2)款?

4、招标文件中第57页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增加规划专业负责人?

答:1本答疑纪要001第一条款执行;

2、无需再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按收费标准的55%计取。

   3、按招标文件条款。

   4、规划专业负责人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投标人自行录入“规划专业负责人”

八、本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文字有略作修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陆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温馨家园)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3117699、3102096

 

招标人:漳浦县滨海新区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陆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