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二期工程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一、投标人答疑:
1、问: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现我单位与之相类似的业绩是同一业主但工程名称不一样的两期项目,请问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
2、问:招标公告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7.3 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 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问: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之五(三)规定:“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而本项目最大建筑高度为99.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5820平方米,显然不满足《特殊性划分标准》中可设置业绩的建筑工程工程特征指标要求(《特殊性划分标准》指标要求为:高度100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本招标项目业绩设置明显违反了《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的相关规定,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答: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闽建筑【2017】39号文第三、五条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中“建筑高度不低于66米”,请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中没有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指标。
①问:是否可以使用工程竣工图等资料来证明其高度?
答:可以提供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类型(类别)和指标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作为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图纸必须具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②问:可否使用层数要求来达到本项目的建筑高度要求呢?
答: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楚标明层数及层高,并且层数及层高计算出的高度须符合本项目建筑高度的业绩要求。
4、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请问单体建筑高度不低于66米,如竣工验收报告中未体现此特征,可否用工程竣工图等体现?
答:可以提供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类型(类别)和指标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作为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图纸必须具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5、招标项目名称: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二期工程,报建编号3506231802060140招标项目编号:E35062306010000034,1.招标范围和内容: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10145 平方米,地上面积约 92288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 17857 平方米。共 5 栋,5#楼总建筑面积约 25820 平方米,29 层,建筑高度 86.48 米;6#楼总建筑面积约 13378 平方米,34 层,建筑高度99.4 米;7#楼总建筑面积约 25583 平方米,33 层,建筑高度 98.08 米;8#楼总建筑面积约 25514 平方米,33 层,建筑高度 98.08 米;商业 F 总建筑面积约 1990平方米,2 层,建筑高度 9.13 米。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及其配套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桩基工程、公共部分二次装饰工程<施工图内含>、室外工程<含综合管网>、基坑支护、土石方、幕墙、人防、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问:是否提供工程预算书excel 文件/该工程软件版文件?
答:本项目清单、预算审核等资料已全部打包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需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二、修改及补充通知
1、本项目由原“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商品房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
1、各投标人应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重新下载相应的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