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2标段)
修改、答疑通知001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5.1项目负责人和5.3施工人员要求:
原为:5.1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5.3施工人员 7 人,专业:园林工程2名,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专业各1名;绿化工、花卉工各1名。
现改为:5.1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或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5.3施工人员 7 人,其中(1)园林工程专业施工员2名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2名,(2)建筑(或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或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1名,(3)具有给排水、电气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各1名或安装专业施工员2名,(4)绿化工、花卉工各1名。
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第5.1.7条款第1和3小点和说明第(3)点:
原为:1、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3、施工人员 7 人,专业:园林工程2名,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专业各1名;绿化工、花卉工各1名。
说明第(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所署单位为准。
现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或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3、施工人员 7 人,其中(1)园林工程专业施工员2名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2名,(2)建筑(或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或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1名,(3)具有给排水、电气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各1名或安装专业施工员2名,(4)绿化工、花卉工各1名。
说明第(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所署单位为准;施工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本项目取消“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但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中标后须按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问:在该项目施工人员要求中,能否将给排水、电气工程专业各1名改为安装施工员2名......等人员问题。
答:按本通知001第一条和第二条执行。
五、问:如果施工人员只需提供职称证,所属单位是否可以以职称证书或者劳动合同所属单位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问:漳州诚信库里面需要录入绿化工、花卉工证件,但是漳州诚信库“项目管理人员”里面新增项目人员没有绿化工、花卉工的岗位选项,我们需要录入什么岗位;或者是录进其他投标证明材料里?
答:可以录进其他投标证明材料里。
七、问: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的,应符合闽建[2013]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此条规定是否合理,省内其他地市已经取消备案登记,且园林专项资质并没有要求入闽备案。限制外省企业投标不符合国务院及省建设厅关于企业开放竞争的精神。
答:按本通知001第三条执行。
八、在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A2标段、互通段)三个标段工程招标中,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工程的投标,但是按开标、评标结果顺序,投标人若已中标,就不得再重复中标其他标段的工程。开标、评标顺序为:1、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
2、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2标段);
3、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互通段)。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