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的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17年3月10日8:30时”推迟至“2017年3月15日8:30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由原“2017年3月9日12:00前”推迟至“2017年3月14日12:00时”。
注: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的为准。
招标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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