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路道路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投标人提问:
问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7日发布的闽建筑函〔2022〕27号,以及根据省厅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实施细则于2022 年10月1日执行,请代理单位发布控制价软件版。
答:本项目控制价软件版已补充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有关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2.3条款中的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路基工程造价10302002.36元,路基工程1653.81米;路面工程造价28528737.48元,高等级路面4.478794万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路面工程(路基工程)、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基工程2~5千米、高等级路面5~10 万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2、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它条款第21条款内容。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5.2条款修改为:“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5%计取,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通知后3日历天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条款规定。中标人未按以上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其自行放弃中标权,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删除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条中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的第(1)条内容。
5、其余未更改不变。
三、本项目控制价软件版已上传到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上平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控制价软件版。
注:
①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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