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西湖小区13-2、13-4地块(江滨花园B区)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001
一、招标文件第57页电梯招标项目评分表中所投产品制造商综合实力情况中:原为:注(1)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制造商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现改为:注:(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然后扫描上传加盖上传投标文件单位的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二、本工程的业主招标最高控制价:
原为: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16000000元)
现改为: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元)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金要求均以注册实收资本为准。
四、问:招标文件评分表中 二、技术部分第2条:
(2)控制系统中的变频器采用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同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采用电梯专用变频器且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的得2分;
以上两点评分条件相互矛盾,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就无法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就无法响应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因本次招标并非采购电梯整梯原装进口产品。
答:删除第(2)点中的“同产地”。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福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