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浦黄道周公园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答疑通知001
根据有关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建设部《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154号规定园林资质暂不实施建造师制及(建城[2009]157号)文件“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现答疑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2小点、5小点关于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
原为: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园林工程师职称(含)以上)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且必须按闽建筑[2011]39号文规定无其它在建工程;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5.1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园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
5.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
5.3施工员 3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2名,园林工程1名;
5.4质检员 1 人;
5.5材料员 1人;
5.6安全员 1人;
5.7注册造价师 1人或造价员2人(市政或园林、安装专业各 1 人,若同时具备市政或园林,安装专业的造价员可只提供1人。)
现修改为: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园林工程。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5.1项目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园林工程;
5.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职称,专业:园林工程。
5.3施工人员 5 人,专业:园林工程2名,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各1名;
二、招标文件第25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5.1.7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原为:
1、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园林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
3、施工员 3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2名,园林工程1名;
4、质检员 1 人;
5、材料员 1人;
6、安全员 1人;
7、注册造价师 1人或造价员2人(市政或园林、安装专业各 1 人,若同时具备市政或园林,安装专业的造价员可只提供1人。)说明:
(1)拟派出建造师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或项目经理须附上其职称证原件扫描件等。拟派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上所署的单位为准,若职称证无法体现的,以近一年内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缴纳清单)。
(2)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近一年内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缴纳清单)或职称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4)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等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证明、证书、证件、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文件,所有的电子件以诚信库中的为准。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不齐全的不予增补,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不齐全的 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现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园林工程;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职称,专业:园林工程。
3、施工人员 5 人,专业:园林工程2名,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各1名;
说明:
(1)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近一年内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缴纳清单)或职称证书所署的单位为准。
(2)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近一年内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缴纳清单)或职称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近一年内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缴纳清单)或职称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4)上述各类证书等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
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证明、证书、证件、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的电子版文件,所有的电子件以诚信库中的为准。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不齐全的不予增补,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不齐全的 资料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三、招标文件第57页附表9建造师无在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原为:建造师无在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工程的本工程的建造师 (姓名) (证号) (等级)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现承诺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符合省住建厅的通知(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一旦中标后,在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且其证书经年检复查合格且常驻施工现场,并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及时到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若有违约,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向招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号) (等级)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现承诺:我方一旦中标后,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及时到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若有违约,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向招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文字有略作修改,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