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万安溪堤防及护岸工程-(第一标段)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9/1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万安溪堤防及护岸工程-(第一标段)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8.00 %(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 11.99 %(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12之间)。K值由K1K2组成,即K=K1×d+K2×(1-d)(d代表K1的权重;K1K2的取值范围同KKK1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均修订为:“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8.00 %(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 12.00 %(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12之间)。K值由K1K2组成,即K=K1×d+K2×(1-d)(d代表K1的权重;K1K2的取值范围同KKK1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本项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附表十一“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中:“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现修订为:注:“投标人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安全员还需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招标文件第4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原为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人民币,罚款限额不超过中标价的10%,逾期超一个月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现修订为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增加第14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说明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即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做出书面说明或拒绝做出书面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将会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注:
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