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深土镇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条”其它增加内容:“5.工程取费因水利相关部门还未发布相关文件,依据业主要求暂按“营改增”政策前的取费规定计入本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取费规定进行调整。”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盖章):漳浦县深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