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中部万安水厂(一期)、西北部片区(一期)
工程监理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现对漳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中部万安水厂(一期)、西北部片区(一期)工程监理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进行修改: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原内容为:“②具有拟派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以下:(1)水土保持专业、地质勘察专业(2)在本单位执业的水利工程造价师(3)以总监理工程师荣获省级及以上水利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监理主要贡献人(4)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过一项建安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 2 分。”
现修改为:“②具有拟派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过一项建安投资15000万元及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 2 分。”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原内容为:“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同时具有(1)水工建筑专业(2)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荣获省级及以上水利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监理主要贡献人(3)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2分。”
现修改为:“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类似的工程业绩,每人每项加2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及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2022年9月2日11点30分00秒。
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三)为准。
特此通知。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漳浦水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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