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改造漳浦县10KV外环一回、二回工程(朝阳大道、石斋路)答疑澄清02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福建省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元 月 5 日17:00时之前。
现修改为: 2017年 元 月 18 日17:00时之前。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变。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元月6日 08 : 30时
现修改为: 2017年 元 月19 日 08 : 30时,提交地点不变。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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