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东部片区(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厂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答疑澄清纪要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截止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 05月27 日11时00 分,有潜在投标人对相关问题提出疑虑,现对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37页中增加1名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包不包括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
答: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
2、问:招标文件第39页中,监理业绩同类同等是否为二级业绩即可?
答:本招标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担任过4万m³/d(含4万m³/d)水厂处理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且工程合同造价金额须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文件第39页,第9.3.4条“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中,监理企业信誉的加分条件,具备省级的荣誉最高才加分3分,而具备国家级的荣誉最高可加分9分,存在差异较大的问题。
答:现将相关的得分情况修改为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含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5分。
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国家级荣誉称号,每项加2.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7.5分。
说明:
①、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为准。
②、 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 5月29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澄清纪要的书面材料。咨询电话:0596-6123989
③、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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