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桥重建工程答疑纪要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10.4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最低投保金额为500万元。存在与预算审核编制说明不一致的条款,要以哪个为准?
答:原招标文件10.4存在与预算审核编制说明不一致的条款,现更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3‰;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
2、工程量清单已重新打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原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8时30分”现更改为:“2016年6月13日8时30 分”。
4、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17时00分前”现更改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前”。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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