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浦第四中学400米塑胶田径场工程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本工程福建省漳浦第四中学400米塑胶田径场工程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是漳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且满足漳建工【2012】101号文件的规定。”内容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此条款的部分均删除。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6.1.3条“漳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此条款的部分均删除。
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省漳浦第四中学
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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