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刘下小学项目—教学综合楼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6230601100075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21页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2条款名称其他原文为: “7.中标单位应根据漳人社【2018】346 号文件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附件 12)。中标人应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中标人应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原文更改为:“7.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按漳人社【2018】373号文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前亭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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